第三章 “ 精神病者 ”的⽑病 理奥·侯德的故事—(亚当斯:成功的辅导)

1967年11⽉3⽇的《时代周刊》有⼀个⽣动的故事,名为《理奥·侯德的反叛》,以下是这个故事 [注⼀]。
从理奥·侯德的⼀⽣,不能预知他的结局。侯德先⽣,年40岁,⾝体健硕(⾝⾼6英尺,体重200磅),头发光秃,在宾州的洛⿊凡⼩市镇居住,在实验室当技⼯,曾任学校校董、童军领队、消防队秘书、教会会友,并且是⼀个好⽗亲。虽然他间或与⼈⼜⾓,开快车,埋怨⾃⼰⼲了19年的⼯作,可是他们的邻居及同事皆⼀致认为他是⼀个负责任的⼀等良民。这个⼀等良民之名在上星期的⼀个⼩时内破坏⽆余,在这⼀⼩时内,侯德与他又憎恶又惧怕的世界作殊死战。当他送了太太上班及孩⼦上学后,侯德(他的枪法准确)拿了两⽀短枪,⼀为45⼜径⾃动短枪,另⼀为38⼜径的,驾他的旅⾏房车,到达纸⼚。他两⼿执枪,⾼视阔步地进⼊⼚中的机房内,然后疯狂地将他的同事射杀,⼀共开了三⼗发⼦弹,每⼈中了两三发…其后⼀队⼈在他的门前找到他,他⼿执⾃卫枪,咆哮反抗地说:“来拘捕我吧!我从今不再怕他们了。”…
⼀些官⽅⼈⼠虽然不明⽩究竟他为何杀⼈,却发觉他杀⼈的原因,⼗分微妙。林太太退出车会,因为她说侯德驾驶技术不⾏;其它在纸⼚的被害者,⼤多职位在侯德之上,或是将被升职,⽽他⾃⼰却没有升职机会。这事以先,侯德忍⽓吞声,然⽽,在那⽆表情的⾯孔下,潜藏着极⼤的怨恨和愤怒,⼀触即发。另⼀位邻居说侯德有⼀次为了⼀条被折的树枝与⼈⼜⾓,他愤怒异常,拿起⼀枝树枝拷打⼀名71岁的⽼妇;这⽼妇⼈抓他到法庭控告他攻击及拷打罪名。法官否决了她的控告,同时亦不理会侯德的怨⾔。艾斯理太太这样说:“倘若当时法官作事谨慎⼀点,看出这⼈有病,并将他送到精神病医院,这样的惨剧便不会发⽣了!”现在的问题是:“艾太太的话是否真的?侯德究竟是否有病?”《时代周刊》有意⽆意地给我们⼀个答案,就是在⼀幅侯德的照⽚中(侯德疲惫及受伤的样⼦)有这样的标题:“好公民,有地位–怒⽓填膺的⼈”。
时代周刊的话正中要害,侯德并⾮有病,他是充满愤怒⽽已。艾太太的话充分表现现今许多⼈接受了“精神病”的宣传。其实侯德的光景早在《箴⾔》中就有提及,在《箴⾔》26章23-26节中,谈及⼼中充满怨恨、愤怒和苦毒的⼈是怎样的。侯德将⼼中的怨恨隐藏,外表⼀派安详⼤⽅;然⽽,愤怒终于如⽕⼭般的爆发,看看这些话说:“⽕热(甜滑)的嘴,奸恶的⼼,好象银⼦镶嵌⽡器。”(箴26:23)。外表看来,侯德好像是很受⼈尊重的好公民,但他内⾥却怒⽓沸腾。他⽤甜滑的嘴教导童军,在教会及消防队中也表现出是堂堂正正的⼈,但《箴⾔》说:“怨恨⼈的,⽤嘴粉饰,⼼⾥却藏着诡诈;他⽤甜⾔蜜语,你不可信他,因为他⼼中有七样可憎恶的。”(箴26:24-25节),怒⽓、憎恶、怨恨苦毒带来其它“⼼中七样可憎恶的”。当愤恨在⼼中如同烧着的烈焰时,侯德决⼼杀死⼀切他认为对不起他的⼈。《箴⾔》告诉我们,怨恨可能暂时遮掩,但“终必在会中显露”。即是说,⼀切被遮盖的情绪和态度必被显露,正如侯德终于显露⾃⼰的怨恨⼀样。他的显露是突然的,又是公开的,当然,这样的显露⽅式当然是因⼈⽽异的。
“精神病”:名不符实
利奥·侯德的事件,和其它类似的案件,使许多⼈开始反对“精神病”这个“病”的观念,也不赞同⼀些宣传运动⽤这名不符实的名词。⽽事实上“精神病”这词本⾝也⼗分含糊,博奥⽂(Bockoven)曾说,没有⼈能给予精神病⼀个准确的定义 [注⼆]。⼀些⽣理上的⽑病影响脑部如脑受伤、瘤、遗传、⾝体上的腺或化学成份不协调等,可以说是正式的精神“病”;然⽽有许多其它的⽑病,完全不是由于⽣理问题的,也被称为“精神病”,我们可以说这名词充其量不过是⼀个不甚贴切的⽐喻说法⽽已。[注三]简⽽⾔之,《圣经》提到⼈两类的⽑病:其⼀是因⽣理原因⽽起的⽑病,其⼆是出⾃犯罪态度或⾏为⽽起的;但我们⼗分怀疑《圣经》有没有提到第三类因其它问题⽽引起的所谓“精神病”。许多⼈今天认定精神病是存在的,事实上却不能从圣经中找到确证。这样的证据⼀天不能找到,我们也许要根据《圣经》说,⼈类问题的起因有两类,⽽不是三类。
也许有⼀点需要澄清,就是⼀些⾝体疾病不是由⽣理问题⽽起的,⽐如忧虑引致胃病,⽽惧怕导致瘫痪,这些疾病可称为精神⾝体病。精神⾝体病乃正式的⾝体疾病,这些都是由于内⼼问题⽽引起的。⼼理影响⾝体疾病并不等于疾病影响⼼理。
有个⼈问题的⼈常常运⽤“掩⼈⽿⽬”法
究竟“精神病者”的问题何在?其实他们的问题是⾃发的,从他们⾃⼰⽽来的。堕落的⼈性基本上是离弃神的。⼈在罪中出⽣,“⼀离母腹,便⾛错路,说谎话。”(诗58:3)。因此很⾃然的,⼈会⽤各种不同的幌⼦,不⾯对⾃⼰的罪。他⽤不同的⽅式,⾏犯罪之事,⽬的为要暂时解决⼀些⽣活问题。因此我们可以说,除了⽣理问题外,“精神病者”实际上是有个⼈问题(未解决的)的⼈。今天,许多⼈渐渐相信,许多怪异⾏径乃掩⼈⽿⽬的⽅法,⽬的是使⼈的注意⼒,不放在他不正常的⾏为上 [注四]。怎么说呢?精神病者从前(可能很久以前)曾经⽤怪⾏为成功分散他⼈的注意⼒,效果很好 [注五]。因此以后每逢有类似情形,他依样画葫芦⼗分成功。这样经过许多次的尝试,怪异⾏为习惯成⾃然。以后当他犯罪时,他不期然地有怪异⾏为出现,以掩⼈⽿⽬。可是,当⼀个⼈长⼤后,这样的奇怪⾏为不再是合理的了,他不能像作孩童时那样轻易地逃避别⼈的责备。现在他必须为⾃⼰的⾏为做出合理的解释。他屡次失败后,觉得需要改变⽅针,他不是改变⾃⼰的怪⾏为,乃是增加⾃⼰的怪⾏为。因此,他变得越发怪异,以遮掩⾃⼰的⾏为。最后,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,社会⼈⼠便会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去。因⽽,他的⾏为很快地被认为“不正常”。过了⼀段时期,这样⾏为不正常的⼈发觉⾃⼰的⾏径,虽能掩⼈⽿⽬,却并不⼗分⾼明。他的怪异⾏为使他与⼈隔绝,变得离群独处。
再者,他知道⾃⼰的⽣活是⼀个谎⾔,良⼼受到责备,对⾝体也有不良效果。这样下去,他在外与⼈隔绝,内⼼充满⽭盾,终于成为⼀个⼗分可怜的⼈。
以下是⼀个例证:
史提反年约20,我在依州⼀精神病院中会见他。精神病专家诊断他,认为他有所谓紧张性精神分裂症(catatonic schizophrenic)。他极少说话,曳步⽽⾏,精神恍惚,通常坐下来之后就⼀动不动。起初,⽆⼈可以与他交谈,⼈问他什么他都不发⼀⾔。然⽽,我们⼀班辅导员告诉史,说他其实头脑清醒,虽然许多⼈(包括精神病专家,⽗母、校⽅)被他所愚弄,但瞒不过辅导员们。他们告诉他,若他早⽇开⼜,他便可以早⽇出院。史仍然保持沉默,不发⼀⾔,但他仍可继续坐着,观察其它⼈被辅导。过了⼀星期,辅导员们再次给史做辅导⼯作。他们经过⼀⼩时的努⼒后,史开始受不了。他迟疑地说话,可以看出他头脑清醒,并没有与现实脱离。
当史开始⼜时,他们渐渐明⽩他的困难。在第三周开始,他完全崩溃。他们发觉他并没有精神昏乱,也没有情绪的问题,他脑筋清醒,情绪正常。换⼀句话说,他的问题是咎由⾃取的。很简单,他⽆⼼向学,浪费时间筹备话剧⼯作,结果他期中考试不及格,受到校⽅的处分。由于不敢⾯对现实,他企图遮掩⾃⼰的问题,结果由于他⾏为怪异,精神恍憾,脱离现实,以⾄⼈⼈⼀致以为他有精神病。
好象⼀个⼩孩⼦装病,不回学校考试;史也装疯,以掩盖⾃⼰的问题。他以往也曾屡次逃避,但从没有这⼀次这般厉害。他有时独⾃出外,或不发⼀⾔,或许久不回家,这些逃避不愉快事件的习惯逐渐形成。这样的习惯也就是他逃避⼤学的考试及成绩这类⿇烦事的⽅法。
他的真正问题是罪、羞耻与恐惧,⽽绝对不是什么精神病。经过与辅导员的谈话,史明了他们要求他重新⾯对先前所逃避的问题。他知道他必须作⼀个决定,是要出院将真相告知亲友,还是继续地将错就错。在第5个星期他离院时,他仍然未决定要怎样做。他⾃⾔⾃语问⾃⼰说:“我回家听⾳乐好,还是⼀辈⼦留在这精神病院中好呢?”
在辅导史的过程中,我清楚地看出他们越以他为有病,他内⼼越感不安,因为他明⽩⾃⼰在撒谎。我们必须明⽩,被辅导者的遮掩,不过是掩⼈⽿⽬⽽已。假若我们以他为有病,他的光境会更坏了。换⼀句话来说,使他们觉得⾃⼰没有责任,是最不⼈道之举,这样的做法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。
当辅导员要他为⾃⼰的⾏为负责任时,史开始得回⼀点点⾃尊。他开口了,渐渐地他愿意谈⾃⼰的事。今天有许多⼈认为,我们不应该判断他⼈,以精神病者为良知的受害者,⽽他的⾏为不过是中性的,不必受到他⼈责备。我却认为这种态度和做法徒然加重被辅导者⼼灵的负担,因为他知道这个谎⾔又加深了。史⾃⼰也认为这样的做法简直是最残酷的。当他在院中时,他⽗母探望他,当他为环境的牺牲品,对他关怀备⾄,他⼼中的痛苦,简直是难以⾔喻的。
以下是另⼀个实例:
辅导员初次与玛利会晤时,她也是极⼒遮掩⾃⼰,不让他们知道她的实况,只是她的⽅式与史不同。精神病专家断定玛利有癫狂与抑郁交替发作症(manic-depressive);她不像史在⾃⼰周围筑⼀堡垒,让他⼈来打倒它,乃是⽤恐吓政策,声⾔若有⼈搅扰她,她便会⼤事咆哮,以致⼈不敢接近她。因此,当辅导员开始搔到她的痒处时(其后我们发觉她真正的问题是与⼀个邻居⾏奸淫),她⽴即⼤事咆哮,⾼声尖叫,涕泪横流地说道:“给我滚!给我滚!”其实她⼀直⽤这⽅法赶⾛亲友,使他们不得靠近她;这些成功的经验,使她以为辅导员⼀定不会再⿇烦她。⽽事实却不然,他们镇静地正视她,对她说:“住口!玛利,除⾮你停⽌你这样荒唐的表现,我们不能帮助你。你还年轻,你不会喜欢⼀辈⼦活在病院中。你的⽣命中有真正的问题,还是让我们开始谈正经事吧!”
这些辅导员不听玛利的咆哮,不受她的诡计所欺骗,拨开⼀切假像,直捣问题的中⼼,实为明智之举。玛利⽴刻放弃她的滑稽⾏为,开始同辅导员们申述⾃⼰可怜的经历,这些经历都是她从来未与任何⼈诉说的。
玛利⾄终得着帮助,完全是因为辅导者不被她的哭声和叫声所吓倒。他们适当地处理她的情绪,坚持要她将事实告诉他们,他们并不指⿅为马 [注六]。玛利必须明⽩⾃⼰习惯了的⼤叫⼤嚷是错误的⾏为,除⾮她放弃这些⾏为,她决不能得帮助,最后,认错及改正使她恢复正常。
很多时候,来接受辅导的⼈未来之先,⼼中早已有所准备,好象要来发挥⼀些惯常的⾏为。⼀些妇⼥准备⼤哭⼤嚷⼀番,另外⼀些男⼠则准备⼤发脾⽓。然⽽,⼀个基督徒辅导者应该知道如何把握机会,他不但让受辅导者察觉⾃⼰的⾏为,使他们知道⾃⼰的问题所在,更让他明了⾃⼰这样在辅导员⾯前的吵闹,是什么意思。
辅导员若遇到这样逃避的⾏为时,必须加以纠正,使受辅导者得助。他必须让受辅导者明⽩其中的原理,⽤圣经教训指导他,又向他解释这样的⾏为如何使他的问题更加复杂。这样说来,辅导者除了要明⽩事情的真相外,也必须了解他的情感与⾏为,⼀切的表现都是重要的。当受辅导者⽤情绪遮掩⾃⼰的实况时,辅导员除了更正其表现外,更要从基本问题(他企图遮掩的)着⼿。换⼀句话来说,受辅导者的情感,理智,表现、意志–整个⼈–都须得到适当的帮助。同性恋者的情形,同性恋的⾏为与上述的例⼦有类似之处。通常情形乃是这样:⽐⽅有⼀个⼈名叫佛兰,他⾃⼩便有同性恋的⾏为,在青春期前他已经常进⾏同性恋⾏为。起初他可能由于好奇,或是以此为得意之举。开始通常是⼀班男孩⼦在后园的旧屋中集会,天真⽆邪地玩,过了不久有⼈提议所有会员⼊会必须脱光⾐服,于是乱事来了。⽆论如何,同性恋的罪似乎不是与⽣俱来的[注七],佛兰的例⼦可以看出这是孩⼦学习渐渐变坏的。
这样的学习养成习惯后,同性恋的⾏为成为他⽣活的⽅式,于是积习难改甚⾄会成了好象是与⽣俱来,⽆法除掉的事⼀样。但圣经明显地告诉我们同性恋是罪。罪⼈若不是接受基督⼗架救赎的⼤功,他们就会将神恩所赐的性本能误⽤。犯罪的表现(⽆论是同性的或异性的)是习染得来的。许多⼈⽤同性恋以图解决少年或成年时代这⽅⾯的困难。[注⼋]
有同性恋的⼈,不但对性的观念歪曲,对⼈与⼈之间的关系的看法,也不正常。他发觉他必须作⼀个“双⾯⼈”。长期陷于其中,他内⼼⼗分恐惧和⾃咎。于是同性恋引起撒谎。凡过双重⽣活的⼈,都是狡猾的撒谎者。由于他⾔⽽⽆信,没有⼈再信任他,因此,辅导者与他谈及诚实的问题时,特别感到头痛。同性恋与其它习染得来的⾏为,如愤怒、怨恨等,有相同之处。见下⽂。
“肾上腺素红症”(Adrenachrome)抑或“精神分裂”(Schizophrenia)?这本书的论点⼗分明显,就是精神病学根本没有它⾃⼰的领域[注九]。菲利普斯(Phillips)与维纳(Wiener)在作结论时说:“⼼理冶疗可列⼊⾏为改变的⽅法之⼀,⽽治疗者的⼯作只是改变⼈的⾏为⽽已。”[注⼗]弗洛伊德并不主张由医⽣进⾏⼼理分析⼯作[注⼗⼀]。倘若基督徒作全时间辅导⼯作,他可以称⾃⼰为精神病专家(虽然有点不智,却也⽆伤⼤雅),但却不可以说⾃⼰有独特的⼯作范围,⽽这领域是牧师及医师都⽆权侵犯的[注⼗⼆]。牧师、或是基督教辅导者,可以与医⽣通⼒合作,虽然,⼤家⼯作性质不同。医⽣的责任是测出受辅导者是否有甲状腺失常,或是有粘液腺瘤或类似的⾝体疾病;当然,有许多问题很模糊,不知是⽣理或是⼼理原因所引起,让我举例来说明。
⼀些所谓有精神分裂症的⼈,⾏为怪异,追溯原因,可能由于⾝体有⽑病。⽐如,奥斯蒙(Osmond)与贺佛尔(Hoffer)⼆位曾提出理论,⼤意谓⼀些⾝体化学成份失调可引致五官感应失常[注⼗三]。当肾腺素红在体内成形之时,通常很快便变成各种不同的化学成份。奥与何认为由于⼀些⼈的肾腺素红不⽴刻解体,他们的五官感应便会发⽣⽑病,另外⼀些⼈的肾腺素红解体时失常,同样影响五官感应。这些⼈由于五官感应失常,⾏为也变得怪异了。
根据奥、何的理论,问题不在思想或情绪波动,也并⾮出于罪⾏,乃由于体内化学成份失常引致五官感应失常。其实许多⼈服LSD,麦可卡林,或类似的迷幻药,也会有感应失常的现象,⽐如颜⾊之或深或浅,书上的字跳动,平放的书好象被风吹起⼀样,或者失却远近感,普通⾷物变得苦⽽难咽;有时则听觉特别灵敏,数丈以外的⼩声⾳也听得见。这解释为何受辅导者说他听到声⾳时,精神病专家误以为他是幻觉。受辅导者也不明⽩个中原因,⼈看见他惧怕地缩⼿时(因他看见台上的书被吹起),便说他是⾏为乖僻。
假若奥、何的理论是真确的话(⾄今仍未完全得证实),⼀些所谓“精神分裂症”的⼈不应该是“精神病者”,乃是患了“感应症”了[注⼗四]。若感应出了⽑病,他们的⾏为也不⾜为奇了。如果你看见⼀本书向你飞来,你⾃然便会伸⼿去挡它,这⼀类的⾏为若是⾃卫之举,则是⼗分正常的(虽然你的视觉失常)。又⽐如你对远近的感觉不正常,你看见有⼈向你冲过来,你应该侧⾝⽽避,你的头脑并没有⽑病,乃是按你所见的作正常的⾃卫反应⽽已。奥、何的理论虽未完全被证实,倒也可能是⼀些问题的基本原因。奥、何所发明的“奥何诊断测验表”(Hoffer-Osmond DiagnosticTest),乃是他们⽤以测验精神分裂病者,看看他们的原因究竟是否由于⾝体化学成份失调所致。假使有⼀天,这理论被证实的话,这测验表便可以告诉辅导者什么⼈需要医治,什么⼈需要辅导[注⼗五]。
除此之外他们还发明了⼀个试验,乃是测验⼩便中有没有紫红⾊素,这⾊素表明该病者肾腺素红失调。另外他们又发明⼀种药,名为烟草巯胺,据说对肾腺素红症治疗甚有功效。我们可以作结论说,“精神病者”的问题有可能是化学上的或道德上的。换句话说,“精神病者”的⽑病(本章题⽬)可能基于不同的原因,可是绝对不会是⼀种所谓“精神病”。[注⼗六]
注解:
[注⼀]见该刊物1967年11⽉3⽇。
[注⼆]参博奥⽂(J.Sanborn Bockoven)著,“Community Psychiatry,a growing Source of Social Confusion”Psychiatry Digest,March1968,p.51.
[注三]参史沙⽒著《精神病之谜》⼀书。请注意很多的书,要求做牧者的接受精神健康的观点,并帮助家庭和社会明⽩精神病为⼀疾病⽽⾮耻辱。(Ward and Jones,Ministering to Families of the Mentally Ill,N.Y.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,n.d.P.4.)
[注四]参荷蒙理的《危机》⼀书pp.81-102.(特别是pp.83-91)。蒙⽒说明威尔⾦斯之「迪理⼠精神分裂」论。
[注五]这类怪异⾏径乃圣经所谓出于“诡诈⼈⼼”的⾏为(耶17:9)。
[注六]罗杰斯的辅导法最⼤的缺点乃在于单注意⼈的感觉(参第6章)。[注七]罗1:26中同性恋被称为“逆性(违反天性)的⽤处”,27节则称之为“妄为”(错误之举)。在整本圣经中,神对性欲唯⼀的满⾜⽅法乃是林前7章9节所说:“与其欲⽕攻⼼,不如嫁娶为妙。”神赐⼈有婚姻,为要免淫乱的事,林前7章2节又说:“但要免淫乱的事。男⼦当各有⾃⼰的妻⼦,⼥⼦当各有⾃⼰的丈夫。”圣洁的新⽣活要取代罪中旧⼈的⽣活,辅导同性恋者的⽬标、⽅法可参以下经⽂:林前7;创19:1-10;利18:22;⼠19:21-26,20:13;林前6:9;提前1:10等。
[注⼋]在⼀些情形下,⼀些⼈真的以同性恋为避免与异性发⽣不正常关系的途径,可免有孕之虑。
[注九]参约翰韦利,《精神病学与社会》⼀⽂(Dis-Coverer,Vol.5.No.3,Aug.1968),⽂中说:“精神病学家受的训练,为要使他如何帮助精神苦恼的⼈,他的训练不会使他成为有超卓能⼒的⼈,因为这训练是与常⼈⼀样。”韦利说,精神病学训练与他所作的⼯没有⼤关连。(参沙利⽂著Therapy and Education in Psychiatry,Interpersonal Relations,pp.204,205)。史单梭又说:“我经常怀疑医⽣所受的特殊训练对病者⽣命之改变,有没有真正的⽤处。”
[注⼗]参E.L.Phillips and D.N.Wiener合著Short-Term Psychotherapy,N.Y.:McGraw-Hill Book Co,1968,p.9
[注⼗⼀]弗洛伊德说:“他是正式医师不是,⽆关重要。”弗洛伊德著:The Problem of Lay Analysis,Bretano,1927,医学模式及⼀个有领域之观念是不对的。
[注⼗⼆]牧师与胆⽯症或盲肠炎等症没有直接关系,然⽽他仍然可以将神的话给予要动⼿术的⼈,或是患长期疾病的⼈,帮助他们。
[注⼗三]参何与奥合著《如何与精神分裂病者相处》,New York:University Boots,1966.可惜他们仍然称肾上腺素红症为“精神分裂症”,后者为⼀模糊不清之词。[注⼗四]当然五官感应包括头脑反应,⼆者很难划分清楚,然⽽,这些情形下,⼈的判断⼒没有受破坏。只是由于错误信息,正确的判断反倒不对。
[注⼗五]⼆者可能不必绝对分开。假如⼀个⼈五官感应反常引致不良⽣活习惯或⽅式时,当他接受医疗后,辅导也是⼗分重要的。
[注⼗六]即除了因⾝体疾病所引致的问题(如脑受伤、中毒、⾎管硬化、遗传疯狂症等),这些病正如肾上腺素红症⼀样,病⼈在可能范围内,应该按神的旨意治疗